数年前,天津一家公司以做工程为名非法集资,后被群众举报。公安大港分局立案后展开侦查,很快抓获主犯李某,其后陆续抓获5名从犯,但从犯周某一直在逃。近日,经侦总队在获取周某返津线索后,一举将其抓获。
2006年下半年,李某在大港注册成立公司,并伙同周某等人以投资工程项目为由,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借款,规定3个月支付利息35%,另给周某等人2%至16%不等的“奖励金”。在高息的诱惑下,不少市民上了当。据初步统计,自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该团伙非法集资金额达1亿余元人民币,涉案群众500余人。
2008年初,公安大港分局接到市民报案,立即立案侦查,并于当月抓获主犯李某。其后,陆续抓获其他几名从犯。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人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其间,唯有嫌疑人周某外逃。
周某曾在案发之前办过一笔贷款,而截至当时贷款仍按期归还。通过侦查警方掌握,还款虽未经周某本人,但却非常规律,还款时间均集中于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周,还款地点也集中在本市特定三个银行网点。
据此,今年3月起,警方连续3个月安排警力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周蹲点布控三个银行网点,终于发现一名年轻女子为周某的还款人。“这女子还款后,就驱车前往一临时住所。据附近居民介绍,该女子每月都会到这处住所小住。”负责此案的经侦总队一名探长介绍,他们调查后发现,这处住所就是嫌疑人周某外逃前的住所,而年轻女子是其外甥女。
今年6月底,警方欲前往南方某市追捕周某时得到线索,周某将于7月1日回到本市。经制定方案,警方最终以物业人员的身份骗开周某住所房门,将其抓获。目前,周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通讯员经轩记者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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