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男子被抢劫不报案 邀约朋友去“复仇”刺死他人

2011年08月02日 13:2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名男子被一伙青少年持刀抢劫后,并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邀约一帮人寻找对方“复仇”,结果酿出一起惊天命案。

  7月20日凌晨1时许,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人民医院一名男子因身中数刀,经抢救无效死亡。隆昌警方刑侦大队民警接报后,经多方工作查明了死者的身份,并明确了死者邓某(18岁,隆昌县人)系被人故意伤害致死。至此,警方遂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先后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田远江、周宇、万晓孝等抓获归案。慑于法律的威严,犯罪嫌疑人刘桃、吴剑先后向隆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在审查过程中,隆昌警方却又查获一起“案中案”。原来,7月19日23时45分左右,涉案人员邱某在隆昌县城区一僻静处被5名青年男子持刀抢走一部手机,在被抢劫过程中,邱某从其中一犯罪嫌疑人手中夺过一把水果刀,并将其中一名劫匪杀伤,后抢劫嫌疑人仓皇逃离现场。

  事后,邱某并未及时报案,而是将被抢劫的事告诉了表弟田远江。田远江当即邀约其朋友刘桃、万晓孝、周宇、吴剑等人寻找对方“报复”,最后赶到火车站终于找到了抢劫的嫌疑人之一邓某。田远江、刘桃等人随即在火车站广场对死者邓某进行殴打,并残忍刺杀数刀。

  昨日,隆昌警方通报称,田远江等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拘。(卿树良 见习记者 郑迁迁)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