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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10亿元非法集资案潜逃12年 卖了2年馒头

2011年08月03日 11:38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口安徽口音的馒头店老板娘,在老公上班的服装厂边做着小本买卖。一直到7月28日,民警将其从长乐江田镇的店里带走,当地人才知道,已经48岁、平日里总是笑呵呵的“馒头姐”胡秀(化名),居然是一件“10亿元非法集资案”中的“一姐”。

  她的同伙已被判处死刑

  胡秀的经历还要从12年前说起,当时,她在安徽亳州一家小公司里做销售,工作不算太差,但她总是嫌赚钱太慢。一次偶然机会,她结识了刚刚出狱的男子唐亚南(因诈骗罪入狱10年),命运也由此改变。

  据警方透露,胡秀与唐亚南结识后,注意到有农户靠养殖鹿致富,于是伙同另两人,用假身份证、伪造的公司资本报告,注册了一家名叫“万物春”的农业公司,然后收购了38头梅花鹿,以联合养殖为名,按一股900元向他人集资,条件是“半年期付息 20%,一年期付息45%。本息每月一返还,还清为止”。

  经警方事后查实,万物春公司先后在安徽、河南、山东、江西等七省116个县、区非法集资共计9.73余亿元,涉及49786人次;造成集资款3.34亿元无法返还。除经济损失,不少投资户还因巨额亏损而自杀。

  2008年,安徽亳州中院对万物春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时任万物春老总的唐亚南被判死刑,其他同伙被判3年到死缓不等,但作为集资案“一姐”的胡秀却逃脱了。据了解,在2003年底,因内部纠纷,胡秀退出万物春,从此失踪。安徽警方对其上网追逃,但一直音信全无。

  她到福建长乐是为了投奔老公

  据胡秀交代,离开万物春时,正是公司最辉煌的时候,她虽因经济纠纷与公司分道扬镳,但还是带走了一大笔钱。

  她原计划重新创业,年8辗转全国各地,钱花光了,却一无所成。三年前,胡秀的丈夫出外打工,在长乐江田镇的一家服装厂里找到了一份工作。2009年,胡秀心灰意冷,投奔丈夫。年近半百的她,已经无法做生产线上的重活,于是这个曾经的“一姐”,就在厂边开了个馒头店,做点小本买卖,勉强维持生活。

  因为平时总是笑呵呵的,馒头的价钱也公道,厂里的工人们很愿意光顾胡秀的小店,还亲切地喊她“馒头姐”。不过,胡秀从不跟别人聊以前的事情,包括在厂里打工的老乡,也只知道这个中年妇女是从安徽老家到福建投奔老公的。直到7月28日,胡秀被捕,她“一姐”的身份才传开。

  目前,胡秀已被刑拘,并移交给安徽亳州警方作进一步审查。(海峡都市报 记者 张伟 通讯员 孙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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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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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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