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2·21”部督特大拐卖婴儿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及被拐儿童集中统一抓捕、解救行动中,山西警方解救了16名被拐婴儿。今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要求,这些被解救的婴儿将不再寄养在买主家,而是送往当地福利机构寄养,警方正在努力寻找、联系他们的家人。
7月20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广东、福建、山西、河南等14省区警方同时行动,山西警方出动长治、晋城、太原等地警力,抓获47名涉案人员,解救被拐儿童16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对于被拐婴儿,警方将考虑采集DNA信息,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
从公安机关当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拐卖儿童犯罪在个别农村地区比较严重,如何摸排更多案件线索是当务之急。“买方的存在是打拐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凡是收养被拐儿童的家庭,对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儿女双全、子承家业等思想,使得我国存在一定的买卖儿童的恶习。另一个原因是买卖儿童的犯罪成本不高,也助长了此类犯罪的蔓延。”
过去,对一些暂时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孩子,警方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还将孩子暂留在养父母家。现在,为了打击买方市场,公安部已经明确表示,在通过DNA比对找到亲生父母前,儿童一律由民政部门暂时统一安置,不得留在买主家。同时,将迅速协调民政部门、当地社会福利院妥善安置。
目前,公安部正和民政部商讨共同推动完善相关立法,为身份不明的被拐儿童敞开收养的大门。 (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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