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四川首例隔夜醉驾案在西昌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中,醉司机张星(化名)自行辩护,他承认自己醉驾的事实,但称主观上并无醉酒驾车的故意。经过一小时左右的庭审,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9时许,张星被法警带至被告席上,庭审开始。“通过张星、周刚等人的笔录,相互印证了张星在开车之前是喝过酒的。”公诉人称,“抽检血液中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1.33毫克,超过了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的醉驾标准。”
张星对醉酒驾车的事实、公诉人列举的证据等均表示无异议。但是,他也在庭上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不知酒后多久才能驾车?张星说,自己开车多年,深知酒后不能驾车的道理。5月26日晚,他的确喝了酒。到深夜,他把客人送走后打的回家,没有动停放在娱乐场所的车。次日睡醒后,他觉得精神状况完全能够开车,于是到娱乐场所开车。“我主观上并没有醉酒驾车的故意,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的。”据张星介绍,他在酒后休息了10个小时才去开车。
对于张星提出的疑问,公诉人表示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具体情况也不同,他们不能明确答复。
张星表示,他持有的驾驶证为A1证。因为一次醉驾,他现在5年之内不能驾车,非常后悔。5年之后,如果重新考驾驶证,再到获得A1驾驶证,需要10多年的时间。(成都商报 记者 罗本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