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年称曾遭殴打,花梨木失主否认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要不是我们报案,这三个小孩都不知道哪个时候才能被放出来。”8月3日上午,一名家长让三个男孩在龙泉镇派出所脱掉上衣,指着三个男孩身上青紫色的伤痕说,8月1日,这三名男孩先后被一伙人非法拘禁,期间三人均遭到殴打,直到当晚9时许,其中一名男孩母亲报案后,三名男孩才被拘禁他们的人送到龙泉镇派出所。
三名男孩背上都有被打伤的痕迹
被指偷花梨木 少年午饭时间被人带走
“我是在海口打工的,当天早上被人稀里糊涂带回来了。”龙泉镇东占管区美焕村今年17岁的李平进是第一个被人拘禁的。在海口白龙北路一家运输公司打工的他,由于上的是早班,在8月1日上午,11点还不到,他就准备到宿舍拿饭盒去食堂打饭吃。但是刚刚回到宿舍,一名男子就闯了进来,称有事问他,就将李平进拉上一辆小车。
“我说我不能离开公司,否则回到公司会挨批评的。”上了车后,他发现在外面等候他的一共有两辆车,六个人,这些人以前李平进都见过,但是叫不出名字来。其中一名男子称已经和他的老板交代了,叫他不要担忧。
8月1日上午11时许,李平进被带到龙泉镇美焕村一座山庙前。“他们先是问我7月28日都干了些什么,然后又问我有没有偷花梨木。”李平进被问得莫名奇妙,刚开始死活不承认自己偷了花梨木,带他出来的六个人就轮番上来打他。“他们将我推倒在山庙前的草坪上,然后在我胸口垫了一本书,隔着一本书用拳头打我胸口。”李平进说,看到自己一直不承认,那些人又开始用脚踢他的背部和胸部。
“我被打得实在不行了,就承认和莫辟村的李博麓一起偷的。”脱掉上衣,李平进指着胸口青紫处说。随后,那几个人把他带到龙泉镇上一个叫“山泉水吧”的茶室,将他关在一间麻将室内,不准他出去。
在外面玩耍 两少年被带到麻将室挨打
当天中午12时许,今年16岁的李博麓正在龙泉镇东街一个朋友家玩,突然过来两名男子(其中一人他认识,但叫不出名字来)称有事找他,叫他去一下山泉水吧。由于是在自己的镇上,李博麓也就没有太在意,就跟随他们两人来到山泉水吧。
刚刚走到山泉水吧的大堂楼梯上,一名男子就过来把他抱住并把他拖到一间麻将房。“他先问我偷了花梨木没有,我不承认,他们就开始打我。”李博麓说,打他的方式和打李平进的方式差不多,一共有十多人对他拳打脚踢。
“我也是被打得实在不行了,才谎称自己确实偷了花梨木,并且还说有一个同伴叫李龙兴。”李博麓说,被打后他仍被关在茶室里面。
而16岁的李龙兴是当日下午2点左右被带进一间麻将室,也是遭到几名男子的拳打脚踢,还问他偷了花梨木没有。李龙兴说,他一直不承认,在麻将室内的人就对他不停打,打累了就休息一会,一直到晚上9点多这些人才将他和其他两人送到龙泉镇派出所。
失主:没有殴打三少年
“当天要不是我们报案,我们都不知道这三个孩子去哪里了。”李龙兴的母亲陈文说,当天看到自己儿子一直没有回家吃饭,又到处找不到人就到派出所报了案。据李龙兴回忆,当时打他的人中间有一个叫阿兴,30多岁,是东占管区潮东村人。“打我的人都是潮东村的人,其实我们都认识他们,只是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李龙兴说。
据李平进介绍,自己在被打的过程中了解到,自己之所以被打是因为潮东村一家人丢了300多斤花梨木,有人看到他进入失主家中行窃,所以他才被带回村中的。
据龙泉镇派出所民警介绍,在7月29日上午,该镇李博忠称自己家中300多斤花梨木在28日晚上被偷,总价值20多万元。而在8月1日晚上,李博忠将李平进等三人送到派出所,并称这三人承认自己偷了花梨木。随后,三人当夜就被送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警支队。民警经过审问后,发现三人作案证据不足,就在2日晚上将他们释放了。
8月3日上午,记者与花梨木失主李博忠取得了联系,李博忠承认自己曾将李平进等三人带至山泉水吧,询问三人是否偷了他的花梨木,但是不承认自己殴打了三人。据龙泉镇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已经开始对此事立案调查。
律师说法
三少年已遭非法拘禁
南国都市报法律顾问刘律师称,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因此,李博忠对三名男孩行为,已经形成非法拘禁事实,三名男孩应该对李博忠起诉,维护自身应有权利。(南国都市报 记者 张期望 实习生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