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广东一男子利用他人遗留在柜员机内的银行卡冒领了12900多元,失主朋友将其视频照片置于微博进行“通缉”。犯罪嫌疑人14天后投案自首,退回全部赃款。近日,涉案男子被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1月4日晚上,江苏女孩小王在越秀区德政路建设银行ATM机提款后,忘记拿出银行卡。不久小王连续收到3条提款短信———12935元的存款被分3次取走,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仅剩35元。小王立即报警,银行监控视频显示,一男子在她走后,用她留在ATM机中的卡取款3次。
1月14日,为尽快找到嫌疑人,小王把视频中的嫌疑人照片拍了下来,请朋友将照片和报警回执发到微博上,希望借助网友力量找到嫌疑人,拿回她的钱。
微博“通缉令”引起博友广泛关注,微博发出后第二天,有博友留言表示已向警方提供线索。与此同时,26岁的湛江男子周某也看到了这则微博,正是他三次从柜员机里取走了小王卡中的存款共人民币12900元。2011年1月18日,周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回全部赃款,当日被执行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近日,越秀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记者杨辉、通讯员越检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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