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8月5日电(王剑 胡坚)南昌市青山湖警方5日通报“8.4”爆炸案侦破情况。据介绍,8月4日,犯罪嫌疑人梁某因个人恩怨,用自制爆炸物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目前,梁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通报,8月4日14时55分,南昌市青山湖警方接到110指令,在上海北路某超市门口发现1个爆炸装置。接警后,辖区塘山派出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拉起警戒线,并疏散了周边人群。南昌市特警“神剑”突击队排爆专家随后赶到现场,将爆炸物转移至安全地带,并成功引爆。
与此同时,青山湖警方对现场群众进行了走访,并在现场发现了一封恐吓信,以此确认京东镇村民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该人现年54岁、无业,初中文化,于2002年因放火罪被判刑9年半。
经调查,警方确定梁某正在家中,当即决定实施抓捕。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梁某手持罐装爆炸装置和打火机,与民警对峙,并扬言,如果民警靠前,就点燃爆炸物同归于尽。警方一方面做好现场警戒,疏散周边居民,一方面成立外围警戒组、谈判组、抓捕组,做好了各项处置准备。
警方谈判专家与犯罪嫌疑人梁某进行对话时,民警趁其不备,冲上前,夺下犯罪嫌疑人手中的打火机和爆炸物,并将其制服,缴获自制成品爆炸物5个、半成品15个及大量鞭炮、硝酸铵炸药等物品。整个过程无一人伤亡。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梁某于2001年接揽因沙石业务与谌某产生矛盾,由于未接到工程怀恨在心,2002年两次纵火焚烧谌某的汽车,后被警方抓获,以放火罪判刑9年半。2010年4月,梁某刑满释放后,多次对谌某进行威胁恐吓,要求赔偿坐牢的损失。遭拒绝后,梁某即私下准备爆炸物品,伺机报复。并于近期在家中着手自制爆炸物。
目前,南昌市青山湖警方刑侦部门正对犯罪嫌疑人梁某进行审讯,调查梁某所持爆炸物的来源,从何处掌握的自制炸药方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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