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8月5日电 (唐娟 张尊敬)得知自己犯了重婚罪,江苏徐州睢宁县的朱女士有点蒙,然而更令她尴尬的是,重婚的老公竟是自己的妹夫,而如此荒唐局面的始作俑者竟然是自己的亲妹妹。5日,记者从睢宁法院了解到,睢宁法院审结了该起荒唐案件,宣告朱女士与其妹夫的婚姻无效。
庄某与朱女士的妹妹在外地打工时认识,后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2007年2月朱女士的妹妹去补办结婚证时,用的是朱女士的身份信息。而此时朱女士早已结婚。就这样,朱女士被妹妹“重婚”了,而她却一点不知情。
最近,朱女士得知自己与妹夫重婚的事实后,很是不解。原来,此前朱女士的妹妹因年龄小无法办理身份证,便用朱女士的身份信息而用自己照片去办理了一张身份证。在结婚登记时,也是用这样一张“冒名”身份证进行的登记。对于妹妹做的这些事,朱女士丝毫不知情。在了解真相后,哭笑不得的朱女士,立即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遂请求法院宣布其与庄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本案两份结婚证中均系朱女士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可以认定朱女士系重婚。重婚的婚姻属无效婚姻。故朱女士主张婚姻无效,法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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