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成某名下有3辆车,却拒不履行判决向伤者支付赔偿款。法院多次执行,他拒绝说出名下财产的情况。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日前已对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在法院的建议下,公安机关也对成某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
2008年10月28日,在朝阳区平乐园路口第一人行横道处,21岁的郑某驾驶成某的车由东向西行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骑车人王女士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女士受伤,两车受损。经交通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08年10月28日至2008年11月25日,54岁的王女士在北京市垂杨柳医院住院治疗。据悉,王女士胸部受钝挫伤,多处肋骨骨折,颅脑损伤,后经鉴定,王女士属九级伤残。
后因王女士提起诉讼,朝阳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司机郑某赔偿王女士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9万余元;车主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王女士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成某名下有3辆汽车,且经营着北京市成氏天筑装潢装饰有限公司。
在与成某多次电话联系无果的情况下,2010年5月24日,执行法官对成某暂住地进行了搜查。但这次搜查,执行法官并未找到成某名下的3辆汽车。成某拒绝说明其名下财产的情况,并拒绝交出车辆。
今年6月29日,成某在法院谈话过程中,仍拒不说明财产去向,也不配合法院调查,并拒绝在谈话记录及送达回证上签字。
法院认为,其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成某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
记者了解到,事后,成某的家属赶紧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目前,公安机关已决定对成某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张蕾 刘妍)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