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经营不善的酒吧起死回生?南昌县人黄某某有怪招。他雇人在网上“变性”揽客,然后派出年轻女性把受害人带进酒吧“深谈”,消费比进价高了上百倍的酒水。8月8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刑侦大队获悉,今年3月至今,黄某某通过这一方式诈骗数十人,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目前,黄某某等6人被刑拘,追捕在逃嫌疑人和对案工作正在进行中。
数人同一酒吧被诈骗 6嫌犯落网
7月28日,宋某某(男,25岁)到东湖刑侦责任区二中队报案。民警介绍说,宋某某称自己7月初在互联网上结识一女子,7月27日双方约好在民德路状元桥见面。见面后,女子借故将其拖进百花洲路的木林森酒吧“深谈”,谈话并没有结果。买单时,宋某某刷卡发现自己消费了3000多元。事后,宋某某想想觉得自己被骗了,所以到公安机关报警。接到报案后,民警进行了仔细的查询梳理,发现7月初以来南昌市区有6人报案称被诈骗,被骗地点都是在木林森酒吧。
在回访报案人的基础上,办案民警侦查发现与报案人网聊的人经常出现在南钢附近,网聊人约定的见面地点均在状元桥附近。8月3日晚9时许,刑侦大队组织两个中队的警力,兵分三路突袭酒吧、状元桥和南钢宿舍,抓获了6名犯罪嫌疑人。
经营有怪招 网上“变性”钓男人
经审查,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37岁,南昌县人)承租了木林森酒吧后,因经营不善门庭冷落。想起自己在深圳时看过的宰客骗局,黄某某便如法炮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后,开始从事网上揽客、宰客诈骗活动。
骗局是如何展开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租住在南钢宿舍的倪某(男,30岁,九江人)通过在交友网站找信息等方式寻找作案目标。随后倪某假装成女性,通过网聊引诱目标,聊到“情浓”后便约定见面,其间,倪某从不会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如果男网友答应见面,倪某便把信息通过黄某某转发给姜某某(女,20岁,赣州人)、徐某某(女,23岁,贵溪人)、蒋某某(女,20岁,南昌县人)。三人便会有一人登场与男网友见面,并带其进入木林森酒吧消费。一旦坐定,服务生易某某(男,24岁,宜春人)就会端上饮料。在酒吧里,一杯果粒橙卖到40元,进价80元的香槟卖1800元,进价230元的法国红酒卖2800元。结账时,面对高得离谱的账单,受害人往往只能不情愿地刷卡付钱。如果受害人索要发票,黄某某会开具假发票。
每次“钓鱼”有记录 月入4000多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抓捕过程中,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的电脑里搜到了部分文档。这些文档记录了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姓名、职业等内容,办案民警解释说,一个文档就是一个网聊工作量,是犯罪嫌疑人结算工钱的凭证,也能保证女性嫌犯见面时不露陷。据悉,每成功诈骗一个男网友,倪某可获得30%的提成;见面的女性嫌犯则获得20%的提成,她们一个月能有4000多元的收入。
记者在办案民警的电脑上看到了这些文档。除受害人信息外,这些文档里还记录了倪某网聊时所用的身份,记者注意到倪某通常自称为某报纸的记者,或称在报社实习。此外,倪某有时还会在文档里对见面事宜进行“友情提示”,比如一份文档中写道:“男,做数码的,要请女吃冷饮,男特别关注女孩为什么不留电话给别人,女孩子可以编一个曾经被别人骗出去欺负了的凄惨故事,随便编。”(叶红兵、记者张愉、实习生陶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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