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丢失,孟某怀疑朋友戴某私藏,遂与戴某发生争吵,结果将戴某伤害致死。近日,孟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辽宁)延吉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现年40岁的孟某是吉林省磐石市人。2010年9月28日下午,孟某和戴某等人在延吉市小营镇东新村戴某家中饮酒。酒后,孟某准备回家时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丢失了,因为是在戴某家丢的,他怀疑是戴某藏起了自己的自行车,就与戴某发生了争吵。争吵中,孟某将戴某推倒在地,并用脚踹了戴某腹部两脚,结果戴某于2010年9月29日死亡。经查,戴某主要死亡原因是腹腔内大出血。
延吉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孟某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宽处罚。(记者 于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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