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街道干部胡某,以街道办事处组织就业培训的名义,获取了两名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证,但胡某竟然使用他们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并大肆透支。近日,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胡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法院查明,2010年5月,胡某以河北区某街道办事处组织就业培训的名义,获取了陈某和谢某的身份证。后在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二人的身份证,通过李某(另案处理)办理了两张信用额度均为5万元的中国银行信用卡。这两张信用卡均由胡某使用。经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后,胡某未归还。截至2010年6月,陈某名下信用卡欠款共计人民币3.9万余元,其中本金为3.8万余元。谢某名下信用卡欠款4.5万余元,其中本金为4.3万余元。胡某对上述欠款均无能力归还。本市公安机关在侦查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了胡某的犯罪事实,并于2010年9月将其抓获归案。
此外,2010年4月,被告人胡某在胡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身份证,通过李某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5万元的中国银行信用卡,并于2010年4月开始使用该信用卡。同年6月,该卡被冻结。经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后,胡某未能归还欠款。截至同年6月,该卡共欠款人民币7万余元,其中本金为6.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胡某未能归还银行欠款,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从重处罚。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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