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拿着自己与情妇及所生孩子的全家福照片,向妻子张女士炫耀,妻子以此照片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审理这起离婚纠纷时,赵先生在法庭上抢走照片撕毁,被法官训诫。
赵先生与妻子于1979年结婚,生下了一子。2002年,赵先生与其父母的保姆李某发生婚外情,此后便开始夜不归宿。2008年9月,赵先生与情妇李某生下一女。被张女士发现后,赵先生与妻子和儿子签订了家庭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两套楼房赠与儿子。签订协议后,赵先生干脆与李某公然在外租房同居,他还不时拿出与李某和私生女的全家福照片,向妻子炫耀。赵先生没想到,这些照片都被妻子悄悄藏了起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此后,张女士向密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张女士向法庭出示了赵先生与情妇、私生女的合影作为婚外情的证据。但赵先生当庭否认有婚外情,他称与李某的合影是感念李某照顾自己父母的恩情,并不能作为婚外情的证据。而其儿子当庭“倒戈”,出具证词称,在父亲与情妇同居后他曾与父亲彻夜长谈,当时其父曾承认与李某有婚外情,并且生育一女。在质证时,赵先生趁妻子不注意,当庭将妻子提交的照片撕毁。法官当即对赵先生进行训诫,并要求他出具悔过书。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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