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马某作为淇滨区大赉店镇孟庄村村委会委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共同为该村谷某等6人出具假绝育手术证明。最后,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年初,有群众向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举报,淇滨区大赉店镇孟庄村原村党支部委员、村计划生育专干陈某私刻浚县人民医院、浚县计生服务站、大赉店镇医院的公章,印制准生证、出生证、结扎证等大量证件使用和买卖。针对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淇滨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即组成专案组介入调查。经询问近年来办理过绝育手术证明的6名妇女,她们承认陈某曾经向他们收取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费用,但不知道办理的绝育手术证明是假的。
4月14日,办案人员开始询问陈某,陈某对收取费用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说这是他和村委会委员、第一村民小组组长马某商量过的,钱也是马某直接收取的,他们收取的这些费用都用于办证时请客送礼了,而且一口咬定这些绝育手术证明是从淇滨区大赉店镇医院、浚县人民医院和浚县计生服务站办出来的,绝对是真实的。经询问,马某所说和陈某说的如出一辙。
是陈某、马某在说谎,还是医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徇私舞弊办理绝育手术证明呢?办案人员脑海中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办案人员深知,由于现在的一些技术手段先进,伪造出来的印文极其逼真,单凭肉眼是无法辨别真伪的。“印文是印章的印迹,是文件真实性的凭证,可以对印文做鉴定,辨别真伪。”该院技术科科长李学海建议办案人员委托鹤壁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做印文鉴定。
为了控制书证做印文鉴定,办案人员调取了孟庄村谷某、吴某等6人的绝育手术证明,并委托鹤壁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人将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进行比较,发现二者中心图案、字型相同,但是二者印文不能全部重合,几何做图检验发现相同部位图形也不能重合,其差异点的综合,充分反映了不同印章的独有特征,鉴定结论认为这6份绝育手术证明的印文均不是淇滨区大赉店镇医院、浚县人民医院和浚县计生服务站诊断证明印章所盖。
面对办案人员拿出来的印文鉴定书,陈某、马某二人再也无法隐瞒,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二人交代,2007年,他们村有6名妇女属于计划外生育,而又不愿意做结扎手术。为了应付上级计生部门的检查,二人就商议办假证来应付检查。马某先后向6人收取了每人500元至1000元数额不等的费用(一共4500元),谎称为她们办理绝育手术证明。随后,二人按每个证30元的价格买了6份假绝育手术证明,剩余的钱二人私分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马某作为淇滨区大赉店镇孟庄村村委会委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共同为该村谷某等6人出具假绝育手术证明,并上报登记至大赉店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干扰了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编辑点评
这两个村干部,昧着良心赚群众的钱,又不负责任地欺瞒上级。正是这样的害群之马,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给政府形象抹黑。我们也应深思,为什么会有人钻这样的空子,还能成功?如果不是自己存在私心的话,或许就不会上当受骗。(河南法制报 记者 李杰 通讯员 赵宝仓 李学海)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