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教授学生钢琴之便,厦门一钢琴男教师余某先后猥亵8名女童。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中级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二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5年9个月。
余某,29岁,连城人,案发前为厦门某琴行的钢琴教师。去年12月18日晚,家住海沧的女童晓颖(化名)在洗澡时,当妈妈冲洗到她的私处,她突然说道,“妈妈怎么和余老师一样,都用手摸我这里”。随后,晓颖的妈妈报了警。第二天,余某就在琴行被公安机关带走审查。据余某交代,去年9月至12月期间,他利用教授钢琴课程之便,借教学需要之名,多次猥亵女学生。刚开始,女童们并没有及时反映。后来,余某就越来越猖獗,先后共猥亵了8名女童11次。
今年6月,海沧法院一审认为,余某多次猥亵女童,其行为构成了猥亵儿童罪,且他是利用教学之便,猥亵女童多达8人,次数多达11次,应予以从重处罚。因此,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审后,余某和受害女童家长均不服判决,均上诉至厦门中院。而近日厦门中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的量刑过轻。于是,余某二审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9个月。(海峡都市报 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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