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妻子在自己外出打工期间出轨,刘某起诉要求离婚,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妻子否认,他10岁的儿子出庭作证。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已判决离婚,但因儿子只有10岁,未采信其证言。
刘某诉称,他与齐女士结婚后生育一女一子,现在女儿14岁,儿子10岁。2006年,他离家外出打工,妻子经常不回家,对孩子不管不问。此后,妻子还带男子在家中同居,还威胁孩子不要告诉别人。同年底他发现此事,但妻子不知悔改,仍与那名男子来往,现在已离家出走。他认为,他们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两个孩子均由自己抚养,妻子每月付生活费800元,并给付他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齐女士同意离婚,孩子给刘某,及每月给每个孩子抚养费300元。但她不同意给刘某精神损害赔偿金,并否认出轨。为此,刘某找来两个孩子出庭作证。其子称,2006年,有一男子天天到自家睡觉吃饭,并经常与他们在一起居住。但其女儿私下称,不知道母亲出轨,只称父母感情不好。对于儿子的说法,齐女士坚决否认,认为这是刘某教出来的。
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子女随刘某一起生活,齐女士每月支付每个孩子300元。对于刘某称妻子出轨一事,法院因其子年龄太小,未采信其证言,且刘某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法院未支持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记者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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