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帮朋友讨要嫖资后引发积怨,后对方欲“杯酒泯恩仇”,不料数次敬酒没被接受,再次引发争端。该男子带人杀回原地“教训”对方致其死亡。10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该名男子———潜逃10年之久的嫌犯。
2001年6月,一嫖客在嫖娼时借了朋友小吕(化名)的钱不还,小吕便让四川籍的彭小明帮忙追讨,嫖客声称没有钱,小吕拿了他的一部手机作为抵押。之后,彭小明认为自己帮了小吕的忙,小吕应当请吃饭,但他却迟迟没有收到邀请,双方因此产生过节,彭小明怀恨在心。
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小吕等人在街上的一家餐馆喝啤酒,恰好遇到彭小明路过,便邀请他一起吃喝。席间,小吕想化解恩怨,多次向彭小明敬酒,但彭小明一概拒绝。这时,小吕认为彭小明不给他面子,双方再次发生争吵。
“你明天就给我消失,否则不是我死,就是你亡。”扔下这句话后,彭小明扬长而去。当天凌晨,彭小明与好友阿杰(已被判无期徒刑)来到这家餐馆,见到小吕还在这里,两人开始“教训”起小吕来。期间,彭小明拿起塑料板凳多次砸向小吕,阿杰拿出水果刀刺向小吕的左肩和左臀。当看见小吕有鲜血流出时,彭小明便同阿杰驾驶一辆摩托车逃跑。鉴定结果显示,小吕系被锐器刺破左侧锁骨下静脉及左肺导致休克死亡。
第二天,彭小明听说小吕出事了,害怕脱不了干系,立即离开广州潜逃到广西打工,直至去年8月26日被抓获。
庭上,彭小明认为,自己当时并不知道阿杰带了刀具,他只是想让阿杰帮忙“教训”下小吕,而且自己的击打并不会导致小吕死亡。但公诉人认为,彭小明所言与阿杰的供词不符,阿杰声称,当时彭小明让他带上刀具。目前,此案已审结完毕,不日将宣判。 记者董柳、实习生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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