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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打击传销活动坚持“露头就打”

2011年08月16日 08:3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媒体重磅披露了广西来宾传销猖獗情况:一项号称投资3800元一年可变380万的“资本运作”吸引了全国30个省份的人员前往来宾“淘金”,此类活动在各地也多有发生,传销呈现出明显“回潮”趋势。对此,8月14日,公安部表示,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统一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彻底摧毁传销组织。同时,广西公安机关已确定从8月11日起到今年年底,开展全区性的专项整治行动。

  大范围的打击和整治行动无疑重创传销活动,然而,如何彻底清除传销、防止传销活动抬头,按图索骥式的打击行动恐难完成如此重任,对传销活动坚持露头就打不容其坐大、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防范打击措施才是应有之举。

  之所以说“回潮”,关注打击传销的人应该记得,2006年,全国掀起一场打击传销的专项行动,来宾被列为重点督办督察对象。时隔5年,来宾再次因为传销泛滥进入公众视野,传销变脸为“资本运作”,并成为公开的秘密。不仅是来宾,2010年1月1日,湖南永州警方经过7个月漫长艰苦的侦查,行程10多万公里,破获了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区、涉案金额达亿元的特大传销案;今年4月,长沙警方通报破获公安部督办传销大案,涉案金额达1.5亿元……从案例中不难看出,传销案件在当地长期存在、动辄牵涉上百人、分布多个省市区、涉及资金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缺乏积极有效的打击行动、错过了打击的有利时机不能不说是造成养痈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打击传销,我们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事后打击,更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更加主动积极的事前作为。把握传销露头时机给予严厉有效打击既降低了传销的危害后果,也节省了打击成本。

  由于传销危害巨大而且往往打而不死,单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完成。为此,引入综合治理,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打击机制,正成为现实的选择。同时,还应建立起完善的打击传销技术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地了解其他省市区打击传销进展情况,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传销活动、形式提前做好准备;同步开展清查、整治、打击和教育宣传行动,避免、防止传销人员在新的地方聚集或者重操旧业,形成全社会打防控的局面。总之,打击传销,需要政府更行之有效的“预备动作”。( 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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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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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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