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不能在拆迁现场拍照?”湘潭科达丽公司员工鲁荣辉称日前在拆迁现场拍照后被警方拘留。从拘留所出来后的她为了讨个说法,在红网发帖予以曝光,连日来获得6000多点击率。
对此,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政工科杨智未否认拍摄的正当性,称鲁被拘留的原因是其抓伤了现场工作人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规定,处罚没有问题。
爆料:拍摄拆迁现场被拘留5天
鲁荣辉发在红网上的帖子说,7月29日上午,她在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与北二环路交会处拍摄拆迁现场,而且是在“警戒线”30米之外,突然遭遇两名陌生男人扭拉并抢夺摄像机。她随后被强行带到先锋派出所,被拘禁16小时后,警方以她私自拍照,抓伤“劝说”工作人员为由,行政拘留她5日。
雨湖区公安分局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显示,当日上午鲁荣辉在拆违现场私自拍照,不听现场工作人员熊伟的劝说,并抓伤其头部颈部,所以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鲁荣辉说她已着手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雨湖公安分局,要求撤销对她的行政处罚并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
疑问:进入司法程序的房屋为何被拆
鲁荣辉当日是受其供职的科达丽公司负责人周如的委派,去拆迁现场摄像取证的。
周如说,科达丽公司承租的房屋因修路面临拆迁,房屋拥有者赵某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致使自己无法获得应得的经营性损失补偿,周如于是一纸民事诉状将赵某及当事拆迁事务所告上法庭。
一份雨湖区法院7月7日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该案将于8月18日开庭审理。周如认为,拆迁单位在这之前就绕过法院擅自将涉案房屋强行拆除,明显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自己派员工去现场取证,也合理合法,鲁因此被拘留,他表示不能理解。
回应:征拆程序合法,抓人合法
8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湘潭市建设北路延长线拓改工程征拆工作指挥部,一位叫欧阳银松的负责人解释说,征拆赵某房屋程序合法,依据该市征拆补偿规定,经营性用房按照房屋所属主体类别的补偿标准,增加30%补偿,业已给了赵某。而赵某提供的是另外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纳税凭证,与科达丽公司无关。
对于涉案房屋已进入司法程序,为何不能判决后再拆的疑问,他说“那就看法院怎么判吧。”
记者提出想见见当事人熊伟,欧阳银松说,熊伟应是拆迁公司的人,让记者自己去找,他也不愿提供联系方式。
昨天下午,涉事拆迁事务所负责人蒋建军则称,当天拆迁的房屋是违章建筑,不允许拍摄是因为鲁荣辉“妨碍公务”。违章建筑为何还会给予赔偿?无执法权的拆迁公司谈何“妨碍公务”?这两个疑问蒋都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另外,雨湖区公安分局政工科杨智坚称拘留鲁荣辉程序合法,因为其抓伤了现场工作人员,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鲁荣辉拍摄行为本身正当与否,杨不愿予以置评,同时否认警方出现在拆迁现场是参与拆迁。为何只拘留了当事方之一的鲁荣辉,杨智也未作出正面回应。(潇湘晨报 耿红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