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在丹棱县法院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宿仁训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丹棱县委宣传部证实,宿仁训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5月3日,宿仁训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血样检测为酒精浓度9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记者 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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