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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持刀抢劫后驾车逃窜 慌不择路冲进河中淹死

2011年08月17日 10:1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12日,江阴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在新桥与长泾交界的江泾浜河内打捞起一辆撞毁的黑色起亚汽车,车内横躺着一名男子,已死亡。经确认,正系前日抢劫汽车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3岁,江苏省张家港市人)。

  2011年8月11日下午,受害人司机陈某驾驶一辆私营出租车在江阴市长泾云都大酒店门口搭载了犯罪嫌疑人杨某至新桥,后杨某又要求返回长泾,途中行至江阴市新桥新民路陆家湾10号时,杨某以要下车小便为由,要求司机停车。后趁司机陈某不备拿出刀相威胁,把陈某刺伤后抢走汽车逃逸。江阴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全力侦查此案,同时110进行全市布控,并立即查看周边监控,但经过查证,却未发现该车的踪迹。于是新桥所民警来到当日案犯抢劫车辆现场,根据案犯车辆逃逸方向沿路查看,于12日下午2时许发现在新桥与长泾交界的江泾桥南侧缺失一段护栏,地上有很重的车辆擦划痕迹,有车辆撞击冲进河内的可能。初步确定河内有车辆坠落后,新桥派出所立即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打捞工作,在消防部门的协助下,在护栏断口西南方向打捞起一辆黑色起亚汽车,车体已严重受损,车牌显示正是11日下午被劫轿车,同时在车内发现一具男尸,经核查,该男尸正是当日持刀抢劫的杨某。

  经进一步分析,将案情还原为:8月11日下午,受害人陈某在江阴市长泾云都大酒店搭载杨某至新桥,后又搭乘杨某返回长泾,行至新桥镇新民路陆家湾10号的电线杆旁时,杨某以停车小便为由要求陈某停车,停车后,杨某即持刀威胁陈某,陈在反抗过程中手部被刺伤,后杨某抢走陈某的黑色起亚汽车沿新民路向西逃逸,行至新桥、长泾交界的江泾桥时,因车速过快、车身撞到桥东靠北的石墩,后车头往南撞上江泾桥南侧护栏,并冲破护栏,坠落河内,致车毁人亡。 丁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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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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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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