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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30年前借出古书资治通鉴 讨要无果索2000万(2)

2011年08月17日 10:1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双方激辩

  究竟是谁家的书

  知道李明把自己给告了,已经年过六十的李如海气愤难平。“这书根本就不是他家的,凭什么要我赔?”李如海想起当年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李明的父亲曾是红卫兵的小头目,有一次他带人到“地主”家里去“抄家”,抄来了一套《资治通鉴》。李如海认为,既然这套书是“抄家”抄出来的,那就不是李明家的,李明自然无权要求自己赔偿。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李如海还特地找来当年村子里的几个“红卫兵”,证明当年的确从“地主”家收上来过一部《资治通鉴》的古书,并且曾亲眼目睹李明的父亲翻看这部古书。

  另一方面,李明始终坚称《资治通鉴》是祖上传下来的,“抄家抄来古书”一事完全是编造,是李如海为了逃避责任而耍的手段。李明的代理律师也表示,李如海所说的书籍是由“地主”家抄出这一说法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资治通鉴》一书为李明所有,李明有权要求李如海返还原书并对遗失的书籍进行合理赔偿。

  双方都说得有鼻子有眼儿,但法律只相信证据。宜兴法院的法官认为,被告方的证人只是证明了当初曾抄到过一部《资治通鉴》,并没有办法证明这部《资治通鉴》就是原告家中后来所藏的那部。根据法院的外围调查,《资治通鉴》存世量巨大,不能排除原告家中也有收藏这一可能性。因此,法院最终没有采纳李如海对于书籍所有权提出的疑义。

  -法官判决

  借书人赔7500元

  解决了书籍的所有权问题,更让法官感到棘手的还在后面。因为原被告争议的焦点物件——《资治通鉴》早已灭失,根本无法返还,按照法律规定,如要求返还的原物不存在,须按照其价值照价赔偿。可是本案中所涉的书籍《资治通鉴》在宋代、明代、清代曾经有过不同的版本,且各版本之间价值相差悬殊,这部《资治通鉴》的价值认定成为了本案的关键。

  原告及其代理人经过咨询认定,这部《资治通鉴》年代久远,至少是明代以前的,价值可高达2000万元。而被告却认为,这部书不可能是宋代或明代这么早的版本,何况借的时候品相还不好,最多值300元一本。

  法官为此专程赶到有关部门进行细致调查。据宜兴市文化部门的专家介绍,由于《资治通鉴》是宋以后历代读书人参加科举考试的必读书目,而宜兴又是史上科举兴盛之地,因此《资治通鉴》在宜兴的存量很大,不少民间收藏者手中都有各朝代的《资治通鉴》,其中尤以清代之后的版本较为常见。专家同时指出,要想将早期的古书保存完好需要极高的储藏条件和专业知识水平,普通家庭很难具备,所以普通家庭能够存有宋版和明版《资治通鉴》的可能性不大。专家对清代以后的《资治通鉴》的市场价值简单给出了参考意见,品相完好的每本价格在200元至300元之间,如品相不好或有残损的则为几十元至百元不等。

  从几千万到几百元,宜兴法院的法官认为,在没有确实证据的前提下,应该以一般价值规律来对标的物进行认定。根据法官调查所得,综合被告李如海在庭审时承认的借走25册《资治通鉴》,价值300元每册,法官认为被告自愿认定的标的物价值符合标的物的一般价值规律,可以予以认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如海赔偿李明7500元。

  邢旭东 路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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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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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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