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进展缘何不对外公布?
依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既然国税总局在声明中认定是“有人伪造”,那么国税总局是否报案,步入司法程序?事件的进展为何又不对外公布?
北京市公安局宣传处一位科长告诉本报记者,要想知道这些信息,最好还是直接询问国家税务总局,只要报案,警方肯定会认真调查。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下属分局、派出所太多,他们也不能很快查到这些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声明称“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为何只闻雷声不见雨点?目前国税总局一直无人回应进展程度,也没有给公众一个进一步的解释和告知。
发言人不现身,真相被淹没?
根据我国学者刘建明主编的《宣传舆论学大辞典》中解释,新闻发言人,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的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有关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立场,并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其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
然而,面对此次社会热烈关注、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事件,国税总局发言人却一直没有现身,也没有任何回应。
辟谣之后再无音讯,“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有网友发出如此疑问。如果不给出一个权威的信息来源,鱼龙混杂的信息很容易搅乱公众对事件的认识,而事实真相也会一直淹没其中。记者 张鹏飞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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