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园路一家火锅店当切配工的范某打算在辞职前最后“捞一把”,他借口为自己践行,买来二锅头把两名工友灌醉,趁机偷走他们的助力车。8月16日,范某被西乡塘公安分局唐山派出所刑事拘留。
黄某宁、黄某贵和范某都是武鸣县老乡,三人一起在公园路的一家火锅店工作。在大半个月前,范某已经向领导提出辞职,眼看离开火锅店的日子越来越近,他琢磨着“怎么也得捞一把再走”。
正好黄某宁和黄某贵不久前各花了2600元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车,范某寻思如果能把两辆车偷来卖掉,就相当于“多领”了两个月的工资,于是开始谋划偷车一事。
7月底,范某借黄某宁的车用了一个星期,其间偷偷配了车钥匙,为偷车做准备。8月12日晚,范某借口为自己践行而请二黄喝酒,他买来4瓶二锅头把二黄灌醉。次日凌晨4时许,范某趁着两位老乡醉酒不醒,偷走黄某贵的车钥匙,把他的助力车开到明秀东路虎丘村一老乡的出租房附近停放。
然后,范某又用偷配的钥匙,把黄某宁的助力车开到北际路一个停车场保管,之后若无其事地回到火锅店继续上班。
8月13日中午,两位老乡需要用车,找遍停车场都没找到自己的车。看车的老伯告诉他们,平时和他们共同进出的一名男子已于凌晨将车开走了。二黄怀疑此人是范某,但他矢口否认,两人遂向西乡塘公安分局唐山派出所报警,民警把范某传唤到派出所调查。一开始范某坚决否认偷车,但面对民警提供出人证和其他证据,只有乖乖交代偷车的事实。民警随后找到两辆被盗车并将其物归原主。 (黄沁琛 谢祥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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