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广西公安厅统一部署,2011年6月起至2012年6月,在广西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 “清网行动”。此次“清网行动”的目标是“一降、二升、三提高”,即网上在逃人员总量明显下降;历年网上在逃人员、命案逃犯抓捕率明显上升;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质量、网上追逃工作规范化水平、全警追逃破案能力大幅提高。
广西公安厅明确各市公安局“一把手”为网上追逃工作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追逃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县公安局局长为公安部督捕网上逃犯的追逃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县(市、区)公安局副局长为公安厅督捕网上在逃人员追捕任务的直接责任人。
行动开展以来,截至8月16日,广西共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1992名,其中抓获外省公安机关上网的在逃人员520名,历年逃犯587名,抓获故意杀人逃犯37名,投案自首512名。
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逃犯负案在逃。广西公安厅决定,将《致广大人民群众信》、《致在逃人员家属信》广泛发至社会和逃犯家里,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并争取逃犯亲属支持。同时,将《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上电视、上电台、上报纸,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近日,广西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从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所有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记者 李楠 张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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