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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贼”拉人加入“扒窃公司” 强收万元入场费

2011年08月19日 14:20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个扒窃团伙邀一个已经金盆洗手的扒手入伙,遭到拒绝后竟下手开抢。昨天,南岸区检察院披露了相关内幕。

  邀金盆洗手扒手入伙

  检察官介绍,揭瑶是一名扒手,与一帮扒手常在公交车上作案。2008年,揭瑶因为扒窃被江北区法院判处5个月拘役。

  事实上,揭瑶另外还有一起案底———他当初交代,在2008年初,同伙王维想让长寿老乡江某加入他们的“扒包公司”。说来也巧,他们提出这个想法后,就在渝中区马家堡附近巧遇江某,并力邀他入伙。

  江某证实,他曾因为扒窃被渝中区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之后就金盆洗手。2008年1月,他从长寿老家来到主城区找事做。那天下午,他和一个朋友到袁家岗去找他哥哥,走到重医大门附近的天桥时,就遇上了揭瑶等4人,并被他们押到了出租车上,要他入伙“扒窃公司”。

  强迫交1万元入场费

  江某称,他被带到南岸区南坪馨泽宾馆的一个房间,揭瑶等人用衣服架当木棒,对着他的背和肩膀一阵乱打,还说“老实点,不然打死你”。不久,王维来了,给了他一耳光,说江某不懂规矩,让他从明天起,每个月交1万元。对于这1万元,是他在重庆“摸包”期间每个月的保护费。

  江某赶忙解释,自己已经没做扒手了,交不出钱。但揭瑶等人不相信,认为他不懂规矩。

  揭瑶称,语言威胁、殴打后,王维明确表态,说1万元钱是加入“扒窃公司”的入场费,还说江某不同意就继续打他。后来,他们看到他实在拿不出1万元,就把他身上的手机和500元现金抢了。

  检察官称,因为江某报案,这个“扒窃公司”大部分人被抓,于2010年12月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刑。但揭瑶却侥幸逃脱。

  2010年12月3日下午,民警在南坪正街发现揭瑶,揭瑶才对合伙抢劫江某一事供认不讳。今年4月12日,南岸区法院对其判刑三年六个月。

  像挤牙膏一样,问点说点

  检察官称,揭瑶“二进宫”后,还是不老实交代,最终还是被人举报。

  当办案人员到揭瑶服刑的地方提讯时,他才像挤牙膏一样交代了。

  揭瑶交代,2008年12底的一天早上,他和4个同伙从南坪出发,一路寻找目标,坐车到了菜园坝。上午9时许,他们上了一辆从南坪开往袁家岗方向的公交车,车上只有三四个乘客,有个乘客睡着了。他们用刮胡刀片将乘客左侧上衣的口袋划了一条口,摸出一个皮夹。得手后,他们就在皮革市场车站下了车。一清点,,有1100多元现金和一些银行卡。

  试出“傻瓜密码”盗刷

  受害乘客程先生称,他是上午10点多钟被扒包,11时53分就接到手机信息,说他的信用卡已被消费3.2万元。他立即拨打银行查询电话,得知卡在南岸区“星月情珠宝首饰店”透支消费。这张卡可以透支的最大金额为3.3万元。

  检察官称,程先生的信用卡设的是“傻瓜密码”(密码和身份证部分号码相同),这伙人凭受害者的身份证,很快试出了密码,并透支消费。

  检察官称,8月10日,此案庭审时,揭瑶等5人对指控事实均没有异议。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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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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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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