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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人偷钱还“偷”命 男子入室偷窃杀死情人老公(2)

2011年08月19日 14:4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当庭播放案发现场录像

  在质证环节,公诉人专门当庭播放了案发现场周围的录像,证明谢长利曾经在当日进出小区,而并非像他自己当庭所说的“拉黑活路过该小区,压根没下车”。

  谢长利再次提出异议,认为录像拍的是远景,画面上的人不是自己,而当发现其母亲、弟弟都出具证言称“走路脖子向右歪,就是他”时,他表示不能理解。

  检方认为,谢长利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时当场使用暴力手段致人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系累犯建议从重处罚。

  - 链接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 案情回放

  粉红鞋男子家中被杀

  2010年5月底的一天,房山区琉璃河镇的一幢居民楼中,53岁的赵某被妻子张某发现死在家中卧室。当时他脚穿一双粉红色的女式鞋子,现场留有大量血迹,尸体掩埋在一堆报纸和衣物中,尸体已经腐烂。

  张某称,她平时在城区上班,并非每天都回家,丈夫平时就喜欢穿一些女性化的衣服,二人是再婚,当发现丈夫横死后,她第一个就想到了此案的被告人谢长利。

  张某和谢长利是2009年通过一家婚介所认识的,谢长利称,当时他打算结婚生子,并不知道张某已经是有夫之妇,发现真相后他一度怀疑张某是婚托,但后来张某称“一个人挺孤单寂寞的,想要找个男朋友”。二人继续交往一段时间。

  根据谢长利的口供,案发前约20天,他驾车陪同张某回琉璃河镇的家中取证件,发现张某家里“挺有钱”,后来他在张某暂住地的抽屉里发现了琉璃河镇房子的钥匙,于是就偷偷取来又配了一副。

  案发当天中午,他驾车再次来到张某琉璃河镇的家中。据其此前供述,他打开房门后发现家中没人,但翻遍了所有抽屉后发现只有300元现金,同时在客厅电视柜下面的地上放着一个崭新的刀盒,里面有五六把尖刀。

  他正要把玩新刀时,穿着粉红色鞋子、拎着食品袋的赵某回家了。赵某冲他吼“干嘛呢”,并要冲过来,谢长利持刀扎向赵某。经鉴定,赵某身中数刀死亡。(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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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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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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