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刑满释放人员,被女友屡次揭短心生不满,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男子蔚某某在刑满释放不满8个月后制造命案,不仅将女友掐死,还用沙棘树枝点火焚尸。本报曾于2011年6月28日对此案进行过报道。8月22日记者采访获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蔚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外省警方接到报案 哥哥称弟弟杀了人
“我弟弟说他杀了人,我要报案。”2010年11月24日凌晨1时许,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响起,一名男子报案称其弟弟薛某某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某村一处野地里将女朋友杀了,薛某某现正在朔城区一旅店内。接警后,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民警在朔城区张辽路学府小学门口一旅店内,将薛某某抓获并带回南城刑警队审查。
当日薛某某被移交回和林县公安局。面对警方的讯问,薛某某对自己杀害女友并焚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凶手杀人 只因不满女友屡次揭短
2003 年蔚某某曾因犯抢劫罪被我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0年3月才刑满释放。女友阿玲(化名,被害人,时年35岁)有意无意地多次把自己称作 “劳改犯”,这让薛某某无法接受。谁也没想到,这样的语言会在2010年11月23日这天触动他敏感的神经,进而给阿玲带来杀身之祸。
当日9时许,蔚某某与阿玲来到和林县某村东北方的一个山地处。因为阿玲又一次说蔚某某是劳改犯,两人发生了口角。一怒之下,蔚某某在一个土坑边用双手掐住阿玲的颈部达数分钟。确认女友死亡后,薛某某把阿玲推到了土坑里,顺手把阿玲随身带的衣服也扔了进去。“当时,我想把衣服烧掉,之后自己也去死。于是,我在坑边拔了一把干草,跳进土坑里用打火机引燃衣服,没想到连阿玲身上的衣服也点着了。我一看这种情况,心想干脆都烧了算了,我便从坑里爬出来,从周围折了些沙棘树枝扔到土坑里……”
作案现场 惨不忍睹
据办案民警回忆,在一个自然形成、直径约90厘米的秘洞(土坑)土平面上,一只呈炭化状、类似人手的可疑物从下方土内伸出来。浮土被清理后,可见一具呈严重炭化状的尸体,在尸体周围则发现了烧毁衣物的残片和烧毁树枝的碳化物。洞周围的墙壁上则可见烟熏的痕迹,洞上方的树枝可见折断及烧烤的痕迹。
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尸体检验呈烧焦状态,正常组织结构已不存在,故无法确定死因。
因近亲属报案 获从轻处罚
经依法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薛某某仅因对被害人不满,便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报案人为薛某某的近亲属,此案的事发起因又是男女关系,法院对薛某某指定辩护人提出的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综上,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20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薛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 何芳 实习生 张波 李岩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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