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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网友发帖晒玉照引围观 为求关注助妹妹讨薪

2011年08月24日 09:50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1日,一则名为《九江武宁美女网友Show玉照求帮助其妹妹讨薪》的帖子,出现在九江论坛上,引起许多网友围观讨论。记者看到,帖子内容大概为:发帖者的妹妹高中毕业,在武宁南市工业园的康华电炮厂上班,签了两年合同,上班半年之后想辞职,工厂却扣押工资及500元押金不放人。由于发帖者人在外地,没法亲自帮妹妹讨薪,于是将此事发布在论坛里,并附上几张发帖者本人的照片。

  为求关注发玉照帖助妹妹讨薪

  在这则帖子里,记者看到,“我妹妹20岁不到,在这个厂里上班,效益不好,已经够折磨人了。现在想让她到外地来(工作),工厂就是扣着工资、押金不放人。我觉得太不合理、不合法了。你用工困难,我们能理解,提前一个月说,给你时间,也是合情合理的,你凭什么就压工资,一个找不到人就是理由么?”

  这则附上发帖者本人照片求关注的帖子,引发了多数网友的讨论。其中,有支持声也有质疑声,有为发帖者鸣不平并支招的,也有质疑其讨薪为何发照片的。对此,发帖者回应道:“传图片的初衷,完全只是为了问题能够引起关注,如果没这图片,我想我这帖估计大多是石沉大海了,请各位不要想多。”

  专家:发照片讨薪是追求眼球效应,不提倡

  自帖子发出以来,迅速引发网友关于如何“讨薪”的大讨论。社会学家杨建葆表示,发照片讨薪,这种行为既是无奈之举,也有一定的社会负面效应。“讨薪”作为一个并不鲜见的社会现象,本身难以吸引到足够的舆论关注,发帖者利用照片吸引眼球,是受到当今社会到处是秀场的思维影响,只追求眼球效应。

  杨建葆说,讨薪是正当诉求,应通过正当、合法程序来解决,而不是通过发照片来获取舆论围观。

  律师:企业不得收取职工押金,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帖子所称的职工工资被扣及入职前交押金,江西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全奏表示:“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得收取职工押金。既然收取押金已经违法,扣取就更违法。”

  那么,发帖者妹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万全奏律师说;“法律维权途径有两种:一、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其出面干涉企业解决;二、申请进行劳动仲裁。”

  而对于帖子中提到的,发帖者的妹妹和工厂签了两年合同的事宜,工作半年就辞职,算不算违约?万全奏律师回应道:“不算违约,合同约定违反法律条款的,约定条款无效。”(信息日报 记者王爱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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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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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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