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来自岷县的被告人,利用自制工具,凌晨时分出动偷车,进而销赃分红。不到10个月,连续犯案33起。除了深夜盗车,他们还将目光瞄准电缆线……8月23日,兰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该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不到十个月偷车29辆
2010年4月4日,广场东口某银行门前停着一辆警用桑塔纳轿车。次日凌晨4时许,两名男子持自备工具来到警车前将该车盗走。盗车之人正是包永林和雪红青。得手后,包永林在岷县以7000元价格将车卖给包某、杨某,购买警车的二人将车进行“易容”后,停放在岷县一家属院内。
2009年6月18日至2010年4月14日,兰州、白银发生了多起桑塔纳被盗案件。7名嫌疑人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内,共偷盗桑塔纳29辆,涉案金额62万余元……2011年4月,警方抓获包永林、雪红青等7名偷车、销赃的犯案人员。
■庭审直击
两名被告人:一个全盘包揽 一个推诿耍滑
包永林,1985年生,曾因盗窃罪在2003年被咸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说包永林是桑塔纳车“杀手”一点都不为过,检方认定的29辆失窃车辆均为桑塔纳,并且都是由包永林负责主偷,作案工具也是由他亲手制作。
在昨日的庭审中,检方仅宣读起诉书指控的33项犯罪事实就花费半小时。包永林对所有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半点异议,称“车是我一个人偷的,工具是我一人制作的”。据他供述,整个犯案过程由他一人负责偷车,负责联系买家销赃,多数盗窃来的桑塔纳均以5000元转手出售,所得钱款要么与雪红青等人平分,要么共同挥霍,自己没有多拿一分钱。
第二被告人雪红青同样来自岷县。检方指控,他不仅是偷车时的望风人员,还参与多起偷盗电缆线案。2009年10月25日,雪红青与吴成平(已判刑)、米小红(另案起诉)、王建新(在逃)窜至榆中县小康营村附近,盗割通信电缆200米,价值2393元;11月15日,雪红青一伙在榆中县马坡乡太平沟砖厂附近盗割通信电缆200米,价值3663元;12月4日凌晨,雪红青团伙驾驶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窜至永登县龙泉寺镇河西村,盗割通信电缆160米,价值5435元。雪红青辩称:“我只做过6起。车不是我偷的,销赃的人不是我联系的,都是他包永林。”
销赃者:他们说是报废的军车
被告人李某在岷县从事二手车交易、婚庆租车生意,朋友介绍他与包永林相识。包永林自称这些二手车是通过关系从部队上搞来的报废车,磨花了发动机号,没有牌照,除了不能过户,其他都能行。于是,李某从包永林手中放心地购买了几辆。案发后,李某主动带领公安机关找寻赃车,并自行贷款16万元,赔偿给丢车人。李某希望法院予以轻判。其余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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