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市东阁镇人大代表陈川森发现该镇审核的城镇低保人员名单中,竟有违规“吃”低保人员。陈川森就此向镇政府提出“申请意见”要求改正,但没得到答复。随后,陈川森向文昌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书,结果也没被受理。陈川森遂把文昌市政府和东阁镇政府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在海南第一中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判决。
据了解,今年3月30日,陈川森向文昌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书,申请书中共有10项请求事项。该申请书写道:东阁镇村民许某已于2007年5月病故,但其亲属造假后仍领低保至2009年6月;符某已于2005年12月病故,仍被冒领低保至2007年12月;曾某2005年病故后被其亲属冒领低保金至2008年12月;黄某2006年12月病故后被冒领至2008年12月,被冒领此4人低保金共计9620元。此事经投诉后,文昌市有关部门虽查实,但至今未依法追缴被冒领的低保金。另外,该镇还违规发放林某、等7人造假骗领的低保金共计47470元。6月16日,文昌市政府送达了文府复决字(2011)3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昨(23)日,陈川森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判令文昌市政府依法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对10项请求事项重新作出具体行政复议决定,并依法追缴违规发放的低保金。
文昌市政府辩称,“判令被告依法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对10项请求事项重新作出具体行政复议决定,并依法追缴违规发放的低保金”等不属本案的审理范围,应给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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