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举办的“中国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和创新”理论研讨会今天(25日)在北京开幕,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权专家学者70余人出席了会议。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指出,我国逐渐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逐渐形成了一个中国特色人权理论,逐渐建立了一系列中国特色人权保障制度。中国特色人权观同西方人权观,有着明显区别:
首先,中国认为,人权不仅仅是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权利。
其次,中国认为人权既包括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第三,中国认为,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应把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
第四,人权推进的核心要义是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罗豪才指出,在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先后写入宪法和党章之中,人权保障事业不断法律化、制度化。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统帅,由236件法律、690件行政法规和8600多件地方性法规共同构成的人权法体系,基本解决了人权保障无法可依的问题。但是我们在人权发展中还有许多不足和差距,集中体现在人权法还存在一定的失衡状况。今后要深化人权研究,推动人权教育,参与政府各项人权工作,加强人权国际交流。(记者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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