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去年10月8日,在(山东)聊城东昌府区一辆轿车撞倒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后,又把女子拖出千米后逃逸,造成女子死亡。26日上午,东昌府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冀强核实报道:“我是山东聊城的,我妹去年被一辆本田CRV轿车撞倒后拖行千米致死。现在检察院只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我深感不公,希望有人能帮我。”昨天,名为“李令兴”的网友在微博上求助。
据当时媒体报道,“车祸中身亡的女子是在距离徒骇河大桥1000多米远的建设路上和一辆黑色轿车发生了碰撞,被撞女子的衣服当时好像挂在了车前的车牌上。撞人后的司机不仅不停车救人,反而拖着受伤女子继续向东行驶,然后掉头驶入光岳路向南行驶,路人看见后纷纷大声喊停车,但轿车司机仍继续行驶。被撞女子就这样被飞速地在路面上拖着,车辆在经过徒骇河大桥时,被撞女子才脱离轿车。”
据该微博用户、死者哥哥李令兴介绍,前几天他收到法院的传票,东昌府法院将在8月26日上午九点开庭审理此案。记者随后致电东昌府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但检察院提起诉讼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我觉得太不公平了。”在李令兴看来,肇事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昨天记者致电本案的原告代理律师黄女士时,她称目前尚未开庭,自己不方便发表看法。并表示愿在开庭之后,详细述说对此案的观点。(记者 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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