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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傍晚6时30分,61岁的胡名坤老人在骑车买菜途中被出租车撞击身亡。8月13日,郑州市交警二大队对该事故做出认定:当事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死者家属对此表示不满,并对肇事司机称事发时车速40码,但是现场却留下15米长刹车痕迹提出质疑。为此,死者家属前天还花钱雇了两辆同型号出租车进行了实地测试。昨天,交警部门针对此事召开了事故听证会,邀请省公安厅事故认定专家、法院法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论证。最终,专家和代表建议按照死者家属的要求,进行实际刹车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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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撞身亡家属质疑警方认定
7月20日傍晚6时30分,出租车司机张超伟驾驶牌号为豫ATQ815的出租车,沿郑州市秦岭路东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秦岭路0011号灯杆处时,与一骑自行车买菜的老人胡名坤相撞,致胡名坤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郑州市交警二大队经过认定,认为张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造成此次交通事故。胡名坤驾驶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造成此次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划分显示,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死者家属拿到事故认定书后,认为出租车司机所说的当时车速为40码有误,断定出租车超速行驶,应负主要责任,要求交警部门重新认定。
据死者的儿子胡柱臣介绍,他是内乡县人,来郑经商多年,家住秦岭路与沁河路交叉口附近。事发当日,父亲出门买菜,之后再也没有回来。两天后,他们才在省直第三医院找到了死去的父亲。随后,胡柱臣从交警二大队获知,肇事司机称事发时他的车速为40码,而民警勘察现场发现有15米的刹车痕迹。
胡柱臣说,他怀疑肇事司机超速。为了弄个明白,他就雇了两辆与肇事车辆同型号的出租车,于前天在和事发地段路况相似的中原西路与新田大道交叉口向南1公里处进行了反复测试。
经测试,两辆出租车在时速40码时,路面刹车痕迹约为3.8米;70码时,刹车痕迹为11.8米;90码时,刹车痕迹为1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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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公正交警召开听证会
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质疑,昨天上午9时许,交警二大队举行了“7·20交通事故”听证会,邀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家组成员史连成、郑全贵和郑州市人大代表常丰山,中原区人大法工委主任王卫红、政协委员史冬明,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超、王光明,开封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以及双方当事人等,进行听证。
肇事司机张超伟说,事故发生时,车子空载未拉客人,他驾车正准备到附近加气。驶过秦岭路与沁河路交叉口向北行驶时,看到老人骑车在机动车道上与他同向行驶。“当时车速并不快,我的车离老人约有5米远时,他突然左拐,我一时来不及刹车,才撞上了他。”
胡柱臣则表示,父亲骑车是去买菜,菜市场并不在秦岭路西侧,老人没必要左拐,“这是司机撞人后为推脱责任才这么说”。他当场提出了复议的要求。
随后,办案民警孙郑涛说,事发时出租车的车速是根据事故常用的计算公式算出来的,出租车刹车制动系统经检测正常。该事故中,自行车的撞击点在左侧脚蹬上和车座上,说明出租车撞在了自行车的中部。经过检测,只有自行车左拐的时候,出租车才能撞到这些位置。
另外,由于秦岭路上没有限速标志,按照国家规定,双向四车道以上的道路,如果没有限速标志,机动车的安全限速标准为每小时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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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专家、代表建议进行模拟实验
听了当事双方和办案民警的说法后,参加听证会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事故勘测专家认为,利用现场勘测数据推算肇事车车速所使用的计算公式,为目前学术界公认,但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质疑,交警部门可以打破常规,请相关部门做一下模拟刹车实验,以求得当事双方的信服。
随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都表示了同样的观点。他们认为,死者家属的要求并不过分,希望交警部门尽快进行模拟实验,给大家一个更有说服力的事故认定结果。 □记者李岚郭致远文首席记者闫化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