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用赃款支付新房每月的按揭,就连新房里全套电器,也是偷来的。这样的新房能住得安心吗?湘乡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个这样的小偷,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这个小偷叫张娇(化名),他的朋友都喜欢叫他“眼镜”,也许因为“眼神准”,他成了一个5人偷盗团伙的“头头”。
今年刚满30岁的张娇,在2004年,就因盗窃罪入狱6个月。从监狱里出来的他,并没有悔改,没过多久,又干起了“老勾当”。
2009年4月1日凌晨3点,张娇和同伙骑摩托车从娄底窜至湘乡市一家服装店实施盗窃。他们撬开了商店卷闸门,盗走了店内服装、香烟及1500多元现金,被盗财物总价值20000多元。这是张娇出狱后第一次“再犯”。
随后的日子,张娇团伙连续作案,彩电、吹风、电磁炉、电高压锅、沙发甚至婴儿服、奶粉和十字绣,他们都没放过。
张娇在湘乡买了套房,“按揭的钱是偷来的,家里的电器也都是偷的。”张娇的妻子面对这样一个家,也不知说什么才好。
2010年12月30日,张娇等人在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1月28日,经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张娇被湘乡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据统计,张娇等人在2009至2010年间,仅盗窃的手机就有247台。 (长株潭报 王星文 黎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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