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29日电(记者 汪恩民 实习生 杨逸莎 通讯员 张永睿)本来卖房子赚佣金是房地产中介的取财之道,但是某中介公司的店长栾某却把客户的5万元房屋意向金据为己用,拿去还自己的赌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栾某8月29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11月26日,一对中年夫妇到杭州学院路上的一家中介公司看房,一位温姓的业务员和店长栾某接待了他们。最终客户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且与卖家商定房产价格为98万元。28日,这对夫妇过来和中介公司签了居间协议,并前后取出共计5万元交予栾某作为房屋意向金。
按规定意向金是要交财务的,但是28日是星期天,店内的财务没有上班,所以栾某就将5万元带在了身边。按公司规定,作为店长的他是有权暂时保管的,只是要在48小时内上交财务。可第二天上班后,栾某就对这笔钱动起了心思。因为在外赌博,他欠下了3万多的高利贷,这几天被逼得急,他正愁没钱用。于是他最终决定将5万元带走,随后把手机停机,告诉同事说休息两天就走了。
之后公司通过业务员知道栾某收了客户5万元的意向金,没交到财务,立即联系栾某,却再也联系不上了,于是立即报警。今年5月6日,公安机关在文一路将栾某抓获归案,栾某对职务侵占的事实也供认不讳。
据悉,栾某79年生,江苏人,2008年4月14日因盗窃被判刑7个月。出来后,他在其他房产中介店内也做过店长,到学院路这家店是去年11月19日来应聘的。11月24日正式入职,26日才签定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是3500元。没想到他刚上班4天,就卷跑了5万元。而且,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