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江某在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遭遇出钞不顺,他一气之下用砖头将取款机砸坏。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4月20日,江某到通州区台湖镇中国农业银行一个自动取款机处取款时,因无法顺利取钱,他用手拽、砖头砸,将一台自动取款机毁坏,经鉴定估损值为3万余元。正在砸机器的江某被民警当场抓获。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江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疾病影响,辨认及控制能力受损,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在接受审理时,20多岁的江某看上去外表正常,但是当公诉人讯问他为什么去砸取款机时,他匪夷所思地回答:“取款机的整个系统都是我自己设置的,我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公诉人问他是怎么被抓获的,他则微笑着说是被3名外国人抓获归案的。江某的父亲说,在儿子6岁时他就和妻子离婚了,此后江某一直跟着爷爷一起生活。
通州法院考虑到江某的精神状况,一审作出上述判决。(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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