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王新军持菜刀追砍发生矛盾的同事时,误将一路人砍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新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窝藏罪判处王新军继父赵玉根有期徒刑1年。
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去年7月23日深夜,王新军在位于昌平区十三陵镇一小区单位宿舍内,因床铺归属问题与同事乔某发生口角并互殴,其间,王新军打伤了同事乔某、陶某,又持菜刀追砍乔某,在昌平区十三陵镇涧头南小区京包高速桥东侧附近,将途经此处的董某误杀。
王新军称,去年7月23日他休假回到公司时发现,新来的同事乔某占了他在宿舍中的床铺,两人遂因此发生争执。于是,王新军用啤酒瓶击打乔某的头部,并拿起一把菜刀追砍乔某。后因路灯昏暗,他误将途经此处的董某当成了同事乔某,于是持刀连续追砍对方。王新军说,之所以认错人,是因为当时两人都光着膀子。
此后,王新军和母亲取得了联系,并前往母亲家投宿。当时继父赵玉根也在家中,他帮助王新军回单位宿舍取东西,并给了王新军50元钱,助他踏上逃亡之旅。最终,王新军、赵玉根相继被警方抓获归案。(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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