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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一村支书疑私卖山林 村民阻止被打伤(图)(2)

2011年08月31日 08:42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出租山林实为砍树卖土?

  村民反映,早在2010年10月1日,老李村小组在魏家咀山的50亩集体山林被李家村村支书李爱平私自“卖”出去。

  新法制报记者当日在老李村小组采访时,当地四五十名村民纷纷反映,他们并没有同意李爱平“卖山”。

  8月22日,李爱平向新法制报记者回应称:“我们有合同,‘卖山’经过了村民大会一致同意,只是少数几个人故意闹事。”

  李爱平表示:“老李村小组没有谁愿当小组长,但村小组的事情总要有人管,我作为村支书,我不管谁管。”

  村民称:“村小组什么事情都是李爱平说了算。”

  李爱平向新法制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签于2010年10月1日的《山地租赁合同》,合同书显示,甲方老李村小组(落款盖章为李家村委会)将魏家咀山100亩山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熊建勇,年租金5万元,租期40年。

  李爱平和熊建勇解释:“开始签的是100亩的合同,后来发现没那么多山林,只有五六十亩。”据悉,目前被开挖的有二三十亩山林。

  山地租赁合同中“甲方(李家村委会)有义务维护周边环境秩序,确保乙方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内容令人寻味。村民质疑道:“村干部故意找个老板来租山,然后说要建厂,就要先卖树、卖土。”

  李爱平称,有村民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末尾,新法制报记者看到,有9名村民签字画押。为了证实这9人确实是老李村小组的代表,李爱平还出示了一份盖有李家村委会公章的《会议纪要》,称“2010年9月22日召开了全体村民大会,一致推选9人为代表,商谈山地租赁一事,9人代表全体村民意愿,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这9名村民作为代表一事,向记者反映情况的村民表示不认同:“那是村支书自己叫的人,不是我们选出来的代表。”

  在合同中,并没有注明熊建勇租赁这块山林建设何物,只表明是“施工建设”。熊建勇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称:“我们原准备建设一个粮食加工厂。”

  但山地租赁已快一年时间了,并没有看到什么施工建设。

  对此,熊建勇表示:“粮食加工厂到现在都没开始建设,是因为老百姓天天闹事,建不起来,我们也在为这事发愁。”

  李爱平称:“挖土是把高山弄平整,好建厂。”当地村民则认为砍树、卖土“才是李爱平的目的”。

  开挖山林未办审批手续

  这份租赁合同第五条约定:“在开工期间,砍伐树木的砍伐证等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有义务协助。”同样,山地租赁合同第六条还约定,“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施工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如需出卖土方,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出卖,但不得影响乙方施工建设。”

  村民反映,山林上有着十多年树龄的杉树,村支书在砍伐时并未获得林业部门审批手续。

  李爱平对此解释称,山上的树是很小的杉树,数量加起来不到10方,“不需要审批。”

  李爱平又称:“国土局要求我们办临时用地手续,我们没办。”而熊建勇则称,国土部门曾派人到现场调查,没查出问题,“因为面积小,国土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8月23日,张巷镇党委委员丁勇平向新法制报记者表示:“老李村开挖山林和土地方面的手续肯定没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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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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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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