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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作坊被曝用“霉克星”给辣条防腐 老板获刑(图)

2011年08月31日 14:5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黑作坊被曝用“霉克星”给辣条防腐老板获刑(图)
生产辣条的黑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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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辣条,又叫节节棒,是一种用豆制品制作而成的休闲食品,目前是市面上最为流行的一种零食之一,深受中小学生喜爱。常熟一无良老板竟在黑作坊里生产辣条,同时还添加了一种叫做“霉克星”的工业消毒剂,用于防腐。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该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黑作坊老板孔某被判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2岁的孔宜丰是湖南省平江县人。2011年1月至4月9日期间,孔宜丰在其租用的常熟市支塘镇枫塘村江家桥1号食品加工作坊内生产辣味面制品——“萬幸”牌节节棒。

  2011年4月9日,常熟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在该无证加工作坊内当场查获了非法生产的“萬幸”节节棒4箱,每箱420袋。经江苏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萬幸”节节棒内含有非食用物质富马酸二甲酯(俗称“霉克星”),其含量为209.3mg/kg。据卫生专家介绍,食用“富马酸二甲酯”类物质会导致人体癌变和基因突变的严重后果。

  公安机关在接到苏州市常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移送的孔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后进行立案侦查,于2011年5月19日将孔某抓获归案。经查,孔宜丰在生产、销售辣味面制品期间,明知“霉克星”为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为了防止面制品霉变、腐败并增加色泽,在加工面制品时添加“霉克星”。截止被捕时,孔宜丰已经将非法添加了“霉克星”的140余箱产品进行销售。孔宜丰随后经常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以孔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孔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承办法官案后评析该案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本案中孔某所添加的富马酸二甲酯(霉克星)是一种工业消毒剂,主要在建材、木制品和塑料制品等生产过程中用于防霉。霉克星有腐蚀性,会损害肠道、内脏和引起过敏,对儿童的成长发育危害尤为严重,被列入卫生部公布的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法官警示说,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工作的人员在满足人们需求、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和安全。本案中的孔某原本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支撑家庭、奉献社会,却因为无知贪利以及对食品安全的忽视,不仅危害了大众的生命健康,也使自己身陷囹圄,害人又害己。故谨以此例警示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工作的人员,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心中时刻警钟长鸣,认真谨慎工作,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

  陈洁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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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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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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