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规范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等公职人员的网络行为,本市下发《青岛市率先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网络行为管理办法》,对严重违反规定的人员在奖励、评优时将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工作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使用各种下载工具或软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或程序,不能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等。同时,不能泄露国家、工作秘密,不能擅自公布自己或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信息,不能利用网络制作 、发布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信息,也不能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的信息。此外,公职人员不能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构成违纪的,将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职人员的网络行为将纳入考核 ,经查实严重违反网络行为有关规定和网络宣传纪律的 ,在实施有关奖励及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半岛都市报 记者 高亮 通讯员 邱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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