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的“A计划”
钱翠珊的生活很有规律,儿子在盐城市区一所中学读书,周一到周五她在盐城陪读,周末回到阜宁的家,全家团聚。
去年春节前,孙雅月通过以前在KTV时的朋友,找了一个叫孙才强的人,“想花钱找人办点事”。听出是要打人,孙才强叫上了同伙郭运生帮忙。
几天后,双方约定在阜宁县城一家茶社见面。见面时,孙雅月很明确地告诉两人,她和一个女人有仇,“你们把她弄残废了,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她还给两人出主意,“那个女人在盐城陪读,你们可以以她孩子老师的名义,把她约出来动手”。
几天后,孙雅月再次约出两人,进一步商量动手的事。这次,她还支付了6000元的“订金”,并表示事情办成后再给剩余部分。
经过几次跟踪,孙才强和郭运生大致摸准了钱翠珊的生活规律。但是,真的要动手去砍人,他们还是感到害怕。但收了孙雅月的钱,不做点什么又无法交代。
两人到了盐城,根据孙雅月提供的钱翠珊的号码,将钱翠珊约出来见面。见是两名陌生男子,钱翠珊有点紧张。两人如实相告,“你丈夫可能得罪了什么人,有人花钱要我们把你弄残废。”
钱翠珊追问,谁要你们来的?两人说,“我们也不认识买凶的人。你回去就跟你丈夫说,你在外面被人打了。这样我们也好交差了。”钱翠珊听罢,说还有事要做,转身离去。
孙才强和郭运生两人回到阜宁,就接到孙雅月的电话,质问他们为何没有下手?两人说,当时她带的人多,怕打不过,没敢动手。等下一次再动手。
过了几天,孙雅月再次打电话催问此事,害怕真的生出事端,两人没有理会她。此事不了了之,钱翠珊躲过一劫。
在本案判决中,孙才强和郭运生都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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