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目击
地点: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47岁的王某没有固定工作,依靠71岁母亲的退休工资和做保姆的钱补贴家用,却不懂感恩,常年酗酒,殴打家人。今年4月15日,王某酒后再次对母亲拳打脚踢,且未及时送老人去医院救治,老人煎熬了4个多小时后死亡。
近日,王某被指控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庭审中,王某承认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对于罪名中“故意”一词却一再辩解称:“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因为喝酒了,脑子不清醒,她要不坚持出门就不会出这事……”
面对王某只为自己开脱而不知悔罪的态度,法官直指其“人生观、世界观发生扭曲,思想上毫无敬老孝老意识”。
打死母亲却称病逝
8月23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戴手铐的王某在法警押解下走进法庭。旁听席上,除了两名记者,没有任何人。
公诉人指控,今年4月15日下午7点,王某与母亲鲁静因琐事发生争执,在米东区二钢家属院其家楼下单元门前,王某对其母亲进行殴打,在老人倒地后,仍对老人胸腹部猛踢数下,并将老人强拉回家。晚上23点,王某发现母亲死亡,报警谎称其母因病死亡,后在家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鉴定,鲁静系他人用钝器(拳脚)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胸肋骨粉碎性骨折,导致创伤性休克及血气胸而死亡。
“我现在知道错了,我不孝顺,打过我妈。”听完指控,王某用衣袖擦了擦眼泪说,“我不是故意的。”
王某说,案发当日下午,他与朋友喝酒后回家,母亲正在看电视,母亲说,要去王某姐夫的舅舅家找他姐。“我从来不认这个姐夫,我经常对我妈说,不要相信他,不要把钱都给他。”
王某称,他不同意母亲出门,但母亲执意出门,他就在过道里阻拦,又举起了拳头。“我当时喝酒了,又在气头上,她在过道里喊,大家都听到了,我觉得很丢人。”王某说,“她要不出门就不会出这事。”
对于公诉人指控其“报警谎称母亲病逝”,王某辩称,自己到现在都回忆不起来,当时报警到底是说“病逝”还是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