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罪犯吴坤、黄继贵走完了他们人生的最后一段路,他们两人都犯下抢劫杀人的罪行。
黄继贵今年41岁,贵阳市人,小学文化。曾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两度入狱。
2008年3月,黄继贵与朋友王华东(已判刑)共谋抢劫王华东认识的吴某,并多次驾车跟踪吴某,多次潜入贵阳市金阳新区野鸭乡吴某的租住处窥探。
同年6月,黄继贵纠集潘义飞(已判刑)参与抢劫。同月17日晚9时许,黄继贵、王华东、潘义飞潜入吴某的租住房。当晚11时许,吴某与男友谢某回到房中后,王华东即将吴某控制住。谢某见状转身欲逃离,潘义飞遂追上将谢抱住,黄继贵乘机持尖刀朝谢某身上猛刺一刀。
谢某挣扎出门,潘义飞将谢某扳倒在楼道的窗户下按住双手,黄继贵又朝谢某上身连刺二十余刀,致谢某当场死亡。
随后,黄、王、潘三人用封口胶封住吴某的眼睛、嘴巴并捆绑其手脚,抢走两被害人的手机(共计价值3258元)。三人清洗现场后,将谢某的尸体裹上抬至楼下垃圾堆处抛弃。后听见吴某在呼救,三人逃离。
吴坤今年21岁,普定县人,因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并杀害驾驶员被判处死刑。
一审宣判后,黄继贵服判,未提出上诉,吴坤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院二审依法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该两案复核。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对吴坤、黄继贵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已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贵州商报 记者 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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