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肖某冒充模特经纪人,欲与前来应聘的女青年丁洁发生性关系,后被识破。丁洁遂与同案犯冯鹏珍、张银浩将计就计,借被害人欲强奸丁洁为由,对被害人进行抢劫。日前,海淀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丁洁等3人有期徒刑2年,并分处罚金2000元。
20岁的丁洁中专毕业后来到北京打工,在超市和商场当收银员。不久后,她看到在礼仪公司工作的小姐妹体面光鲜、收入颇丰,便萌生了进入影视圈的想法。2010年7月初,丁洁在商场遇到一个内衣秀在招聘模特,一名男子让她联系“张先生”面试。随后,丁洁找到张银浩和冯鹏珍。在这两人的引荐下,丁洁通过一名叫王杰(在逃)的女子结识了自称经纪人的肖某。
肖某原是生意人,听说娱乐圈有潜规则,便想以此骗色。他向丁洁提供了内衣代言合同并借机向对方提出“潜规则”的要求。冯鹏珍、张银浩、丁洁发现该代言合同内容漏洞百出,可能被肖某欺骗,遂合谋让丁洁先与肖某开房,再以肖某强奸丁洁为由对肖某进行敲诈。
同年7月18日15时许,冯鹏珍、张银浩在丁洁配合下闯入某酒店一房间,以肖某强奸丁洁为由,对肖某进行殴打并向其索要10万元。在肖某拒绝付款后,冯鹏珍、张银浩翻出肖某随身携带的3张银行卡,并持刀逼问其密码,肖某谎报密码并称卡内余额仅有人民币4000余元。
丁洁遂持卡去银行取钱。期间,酒店员工报警称房间内有人打架,民警赶到现场将冯鹏珍、张银浩当场抓获,后又将因密码错误取款未果后返回酒店房间的丁洁抓获。(侯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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