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请您代言一项美容产品,事后可得6万元酬劳……”一个“夫妻老婆店”诈骗团伙编织如此拙劣的谎言,竟得到100多名被害人信任,成功骗取120余万元。目前,松江区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这起电讯诈骗案件,通过证据链层层锁定犯罪的同时,积极为被害人追赃。
“邀请代言”骗百余人
去年8月,家住北京的李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亲切地叫出她的名字,自称是一家电视购物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李女士愿意参加公司的一项美容产品代言活动,就可以得到6万元代言酬劳。不久前购买过该电视购物产品的李女士信以为真,欣然答应。此时,对方又开口:“您要交付1000元保证金,只要顺利完成代言活动,这些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几天后,电视购物公司“张总”又联系李女士,与她详细敲定了代言有关事项,另一名“律师”也打来电话,要求李女士交纳数千元公证费和个人所得税。就这样,李女士糊里糊涂向对方指定的账户汇去6800元。直到今年1月,代言事项久久没有消息,李女士才觉察上当。
很快,这个诈骗团伙在上海落网。公安机关查明,2009年6月至今年4月,张春平夫妇和林海洋夫妇从网上收集曾参与电视购物的客户资料,让雇佣的6名员工拨打网络电话,先后骗得120余万元,被害人多达100多人。
“夫唱妇随”联手行骗
5月11日,公安机关将9名涉案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
林海洋夫妇交代说,他们与张春平、方晓娟夫妇共同负责管理“公司”,非法所得在发放业务员工资和提成后,由两户人家按六四分成。而张春平却矢口否认妻子方晓娟参与诈骗。
方晓娟到底有没有参与诈骗犯罪行为?通过反复教育,最终多名业务员指证方晓娟也积极参与了督促业务员打电话、记账、取款等组织管理行为。甚至还有一名业务员承认,她就是方晓娟介绍来“工作”的。
细致讯问下,检察官还发现“漏网之鱼”,一个名叫“李宽”的人也曾担任业务员。经核实公司账本,检察官认为,李宽骗取他人钱款的数额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检察院据此对方晓娟、李宽作出追捕决定。6月17日,方晓娟被抓获。考虑到她的丈夫张春平被抓,小孩刚满周岁需要妈妈照顾,公安机关对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李宽则仍潜逃在外。
对账单里查找线索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检察官还积极追赃,为受害人追回损失。
审问中,犯罪嫌疑人“口径”几乎一致,都称赃款已被挥霍一空。然而,张春平的一张建设银行卡对账单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该对账单显示,4月11日张春平等人被抓获当天,该卡存有18.1万元,但在次日,卡里的钱款全部被人取走。
是不是有人转移赃款?检察官马上联系公安机关,请他们协助调取该笔取款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4月12日先后3次将卡里的18.1万元全部取走。检察官判断此人一定与张春平有关,果然,他在清晰的录像面前承认,取钱者是父亲张玉明。此后,张玉明又借用他人身份证在农业银行开户将其中16万元转存。
张玉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检察机关。“你知不知道儿子在上海做什么?”“为什么4月11日连夜从南京来上海?”“取那么多钱有何用途?”……检察官步步紧逼之下,张玉明承认自己转移赃款的行为,并交还这笔赃款。目前,检察官仍在进行追赃。(张爱玉 徐志东 栾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