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爱自己的二姐回家少了,弟弟张某误以为是姐夫不让二姐回来,对姐夫心生怨恨。为了报复姐夫,他持刀闯入姐夫家中,砍死姐夫的祖母和母亲。张某被判处死刑后,提起上诉,北京市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再次判处张某死刑。
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表示,张某犯罪时刚满18周岁,心理上、思想上均未成熟。张某实施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本案因王风没有处理好两家的矛盾而引发,王风在案件起因上负有一定责任。
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明,本案起因是张某不能正确处理生活琐事而无端猜疑、憎恨王风,遂持刀入户杀害无辜老人,两名被害人及王风并无任何过错。由于证据不足,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自首。被害人亲属向法院表示,坚决不接受被告人亲属的任何赔偿,不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虽然被告人张某的亲属在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协助作用,张某归案后亦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但鉴于张某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市一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判处死刑。(记者 武新)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