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47岁的孙淑生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2002年,河北沧州市人孙淑生在京杀害了一名卖淫女后,因打不开房门爬楼时摔成失忆。逃亡7年后,孙淑生因再次杀害卖淫女而被抓。
据检方指控,孙淑生分别于2002年1月21日凌晨和2009年9月8日下午,在大兴区持刀杀害两名卖淫女。杀人之后,他还抢走了其中一人随身携带的手机一部。
2002年在黄村镇枣园东里,孙淑生持刀砍击了当时只有20岁的卖淫女小丽(化名)的头、颈、肩等部位,砍断了小丽双侧颈动脉和静脉。
对于这段往事,孙淑生在预审时称,自己已经没有记忆,但朋友杨建立曾于2005年告诉他,两人一起去找小姐,孙淑生杀了小姐之后,两人顺排水管向下爬,孙淑生爬到三层摔了下去,随后杨建立救了他。“我疯了1年多,又恢复了两三年才逐渐好转”,孙淑生表示,恢复之后,他想起了认识20多年的朋友杨建立,并去找杨建立询问摔伤原因。
杨建立的证言显示,事发当日晚上,他和孙淑生一起去一家理发店嫖娼,两人各带一名卖淫女分别进房。半夜时,孙淑生持刀闯进杨建立的房间,要杀跟杨建立睡觉的卖淫女,后被杨建立阻止。孙淑生同时告诉杨建立,自己已将另外一个卖淫女杀害,并嚷嚷称“跟我充什么黑老大,我把那女的办了”。
随后,因打不开房门,孙淑生打开窗户,从外墙的下水管向下爬。杨建立随后向下爬时,就看到孙淑生掉下去了。杨建立到地面后,见孙淑生躺在地上不说话,便找来一辆三轮车运走了孙淑生。
2009年9月8日下午5点多,孙淑生又在西红门镇星光社区杀害了33岁的卖淫女小文(化名)。据指控,孙淑生持刀猛砍小文的头面部和颈部,小文最终死于颈动脉、颈静脉横断。2009年9月12日早上5点多,孙淑生坐长途车回老家沧州,后于24日晚上在家里被警察抓获。
庭审时孙淑生并不认罪,他说,2002年他摔伤后失去了记忆,对杀害卖淫女之事已经记不清了。2009年被杀的这名卖淫女,是他与同事一起嫖娼时,同事杀的,与他无关。
由于检方出具的多名证人证言和现场证据都可以认定孙淑生行凶,因此法院认为,孙淑生杀死两人,且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因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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