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杀人碎尸案。
9月3日,遵义市汇川区公安分局接报称,汇川区九节滩水文站河边的小路旁有一只人的手臂。
现场勘查时,警方发现4块不同部位的人体残缺组织。经初步调查确定,死者名叫陈某某,48岁,绥阳县人,住在红花岗区旱桥。
9月5日,警方锁定陈某某的妻子蔡代云及岳父岳母等4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先后将4人抓获。经审讯,4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陈某某与蔡代云于2009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二人与蔡代云的父母一起在红花岗区旱桥居住。陈某某长期不务正业,嗜赌如命,并染上毒瘾。长期以来,蔡代云因不愿拿钱给陈某某挥霍,经常遭到打骂。
后来,蔡代云提出离婚但遭拒绝,陈某某还威胁要杀死蔡全家。
前不久,蔡代云与父亲蔡万福、母亲李清碧商议,只有让陈某某“消失”才能过上安生日子。随后,李清碧找到其72岁的哥哥李清祥帮忙。最终,李清碧以68888元的酬劳与哥哥达成共识,由李清祥负责将陈某某“除掉”。
8月30日至31日,李清祥购买了斧头、榔头等并寻觅了抛尸地点。8月31日晚,李清祥前往蔡代云家中作客过夜。9月1日凌晨2点左右,蔡代云待丈夫陈某某熟睡后离开卧室,于是李清祥拿着铁榔头走进卧室,敲打陈某某的头部致其死亡。天亮后,李清祥让蔡一家人外出,并将陈某某的尸体分解成11块,后用塑料袋将尸体装成5包隐藏。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清祥、蔡代云、蔡万福、李清碧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遵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贵州都市报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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